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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釋文
單字句型
後語
 
譯文

  
Queen Elizabeth II to Visit Victims of London Bombings

【倫敦驚傳爆炸案 女王將探視傷患】

 
 
 
 
釋文

  
【整句話的意思是,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將探視倫敦爆炸案的傷患。】


1. 完整句子為【Queen Elizabeth II is to visit victims of the London Bombings.】

Queen Elizabeth II /   is to visit   / victims  / of the London Bombings.

女王伊莉莎白二世 /   將探視  / 倫敦爆炸案的 / 傷患。


2. 這個句子的主詞【Queen Elizabeth II】是第三人稱單數型的名詞,因此它的後面需要搭配使用單數動詞【is】。


3. visit【某人】:作【拜訪某人;探訪某人;到某人家中去作客;到某人家中去玩】解釋

to visit victims:探訪傷患;探視傷者

【visit】這個字,我們在創刊號裡頭曾經解釋過了喔(你應該還記得吧)!那時候的用法是【visit(某地)】,這個片語的意思是指【到某個地方去遊玩;去參觀某個地方】。(請參閱【創刊號】)

在這裡的用法,是【visit(某人)】,也就是去拜訪(探視)某個人的意思。這裡可千萬不能說是去參觀某個人,這樣說就太不三不四囉!(注意英文單字的中文意思,得隨著上下文隨時做調整的,千萬不可以照著字典的解釋,一層不變,一路用到底喔!)

而這裡的某人是【victim(傷患)】,所以,【to visit victims】也就是要去探視或探望傷患的意思啦!(因為傷患不是只有一個,故要用複數名詞【victims】。)


4. the London Bombings:倫敦爆炸案

【bombing】原本是爆炸的意思,在這裡指的是爆炸事件。把地名【London】放在前面,意思是特指倫敦當地所發生的爆炸事件,所以就變成專有名詞 的用法,所以【Bombings】不只用了大寫,還因為這次的爆炸事件不是只有一起,所以也使用了複數。而且既然是專有名詞的用法,就不可以忘記要在前面 加上定冠詞【the】,因此【倫敦爆炸案】就要寫成【the London Bombings】。


 
 
 
 
單字

  
1. Queen Elizabeth II: 作【女王伊莉莎白二世】解釋

【queen】原本當作一個普通名詞時,【q】小寫就可以了。但是在這裡與人的名字合併在一起使用,就變成一個專有名詞,這時【Q】就要大寫了。 【Queen Elizabeth】就是【伊莉莎白皇后】的意思。由於英國目前並沒有國王,而是由皇后在位,所以一般就把【Queen】稱為【女王】。而【II】是【二 世】的意思。

【頭銜+人名】的用法在【試刊號一】曾經有說明過了。(請參閱【試刊號一】)


2. Elizabeth:中文音譯為【伊莉莎白】


3. visit:作【拜訪;探訪;探視;訪視;參觀;觀光;旅遊】等解釋

【visit(某人)】的用法:參閱上面的說明。
【visit(某地)】的用法:參閱【創刊號】的說明。

4. victim(a person harmed, injured or killed, or having suffered as a result of a crime,  accident, or other event or action):作【傷患;受難者;死難者】解釋

舉凡因為災禍、事故、事件、行動的結果所導致的傷害、死亡、苦痛等都可以稱為【victim】。也就是泛指傷患、死難者及其家屬等身分的人。

5. London:【倫敦;英國首都】


6. bombing:【爆炸;爆炸事件;爆炸案】

【bombing】這個字的原字是【bomb】,當名詞作【炸彈】解釋,當動詞作【爆炸】解釋,字尾的【b】不發音。【bombing】是所謂的動名詞, 意思是指【爆炸】這個動作,或【爆炸】這件事情。一起爆炸事件要說【a bombing】,【two bombings】是【兩起爆炸事件】,依此類推。

 
 
 
 
句型

  
  今天這個句子所使用的句型是【句型二】:S + V + C
 = S (Queen Elizabeth II) + V (is) + C (to visit victims of the London Bombings)


原句重現:

Queen Elizabeth II is to visit victims of the London Bombings.

造句練習:

1. My parents are to visit the World Expo of Japan.
(我的父母親將去參觀日本世界博覽會。)(Expo (exposition):博覽會)


2. My friend and I are to visit the World Expo of Japan, too.
(我跟我朋友也要去參觀日本世界博覽會。)

(注意:這句話不可以說成【I and my friend】喔!中文說【我跟我的朋友】,但是英文要說【my friend and I】。如果主詞不只有一個人的時候,通常要把第一人稱【I】放在最後面喔!)



 【造句就是這麼簡單,不是嗎?只要套用別人寫過的句型,再加上自己的一些巧思,就可以變化出蠻實用的句子了。

像現在日本愛知縣不是正在舉辦萬國博覽會嗎?把這些最新的生活資訊給放到我們所造的句子當中,看起來我們所學的英文不是更貼近日常生活了嗎?

相信如果你跟你的外國朋友(如果 有的話)說這樣一句話,或者是在你給外國朋友的 e-mail 中,寫上這樣一個句子,他一定會對你另眼相看的喔!可能因此有興趣跟你交換一下關於這個博覽會的意見喔。這樣你不就開啟了一個有趣的話題了嗎?而不是只會 逢人就說【Hi! How are you?】【Fine. Thank you. And you?】囉!... ^_^ ...


所以,大家一定要時常動筆練習,多多儲備一些好句子,以便隨時可以派上用場啦!相信一分練習,一分進步!只要有花時間練習,就一定會發覺自己的造句能力有在慢慢進步喔!加油!加油!】

 
 
 
 
後語

  
大家好,我是喬英老師。


這一期的內容是有關於【倫敦爆炸案】的報導。

這次的爆炸事件把平日鮮少露面的女王也給“炸“出來了,她老人家可是氣炸了,還用了少見的強烈言辭來譴責這次的暴炸事件。

不知道大家對這事情的看法如何?但是我想恐怖活動與暴力威脅是絕對應該受到嚴厲譴責的。

試想一下,如果這個爆炸案是發生在我們的身旁(不管是台北、上海、香港或其他城市),這是多麼一件令人提心弔膽,甚至毛骨悚然的事情啊!大家出門走在路 上,或是搭乘交通工具時,我想大家大概心裡都會覺得毛毛的吧?因為好像身邊隨時都有炸彈會爆炸的樣子。我想應該沒有人喜歡生活在恐怖中吧?

我想不管有多大的冤屈要申訴,或有多大的理想要爭取,都不應該用恐怖攻擊的手段的,因為這是非常不道德的。對於這樣的殘暴的行徑,我們應該同聲譴責才是! 而且也應該儘可能給予這些不幸的慘劇更多的人道關懷,不要因為它遠在天邊,就漠不關心喔!畢竟,我們不是一直說這是個【地球村】嗎?這次你不關心別人,下 次別人也不會關心你的喔!(當然希望永遠不要有“下次“啦!)

所以,請持續透過你的英文來關心這些事件的發展,這樣你也會學到更多更實用的英文喔!加油!...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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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最後還是要再三叮嚀大家,平常有機會要勤於閱讀英文。多多充實自己腦中的英文知識庫,因為唯有如此才是英文進步的不二法門喔。


若您對週報有任何意見或看法,歡迎寫信到我們的讀者信箱 JCLEnglish@mac.com ,我們一定會盡力為您處理!謝謝!

祝大家 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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